(一)若想夺回女儿抚养权,优先考虑和对方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进行公证,这种方式较为平和高效。
(二)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证明存在法定变更情形,像对方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对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孩子、孩子满八周岁愿随自己生活且自己有抚养能力等。
(三)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能证明对方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抚养;证人证言可证明对方的不当行为;孩子的意愿表达可通过合适方式呈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