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有限责任公司欠债先以公司全部财产担责,资不抵债且符合条件可破产清算。特定情形下,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担责,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且符合法定破产条件时,可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不过,在股东滥用权利、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公司与股东人格混同的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承担相应连带责任。比如,若能证明公司财务和股东个人财务混同,股东就需为公司债务负责。遇到此类债务纠纷,债权人可先尝试与公司及相关股东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处理公司债务问题时存在疑惑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