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这样可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有立功表现,例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要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这对量刑有积极作用。
(三)积极进行退赃退赔,主动联系被害人,真诚道歉并取得其谅解,出具谅解书,会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
(四)若是共同犯罪,要明确自身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如实向司法机关说明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