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应避免实施相关情节严重的行为,若已涉罪要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
(二)若可能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要为他人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支持,以及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若不慎参与要及时停止并向有关部门说明情况。
(三)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保护好他人个人信息,不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若涉嫌该罪要如实供述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