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争取抚养权的一方若为父亲,需证明母亲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母亲有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行为;若为母亲,只要自身无不宜抚养情况,一般可获得抚养权。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要争取抚养权,应从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教育背景等方面展现自身优势。比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照片等。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父母要尊重其意愿,可与子女沟通,让其表达想法并形成书面材料。
(四)父母可先自行友好协商,签订详细的抚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积极收集能证明自身抚养优势、对方不适合抚养的证据,如对方的不良嗜好证明、犯罪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