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选择协议离婚,要确保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达成一致,认真拟定书面离婚协议,清晰表达自愿离婚意愿和对各项问题的处理办法。
(二)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必要材料,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三)在三十日冷静期内,双方要慎重考虑,若有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四)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