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孩子意愿支持:与孩子多沟通交流,让孩子了解双方的情况,尊重孩子的想法,引导孩子表达出真实且有利于自己的意愿。
(二)提升抚养能力:努力获得稳定的收入,改善居住条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工资流水、房产证等,以证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学习环境。
(三)增加陪伴时间: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尽可能多地陪伴孩子,积极参与孩子的学校活动,记录下陪伴孩子的点滴。
(四)维持生活习惯延续:保持孩子生活和学习环境稳定,避免不必要的变动,向法院说明稳定环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五)展现良好品行和健康状况: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无不良嗜好,提供体检报告证明自己身体健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