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敲诈勒索罪,需从多方面考量。在客观判断上,要明确是否存在敲诈勒索行为,即是否有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要挟的情况,威胁内容是否涉及人身、名誉、财产等损害,威胁方式是否为口头、书面或其他方法,同时要确定财物范围,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
(二)主观判断方面,要确认行为人是否是直接故意,是否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若不具备该目的或索取财物目的不违法,则不构成此罪。
(三)还需考虑数额和情节,看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是否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是否存在多次敲诈勒索的情形。最后综合全案证据,依据法律规定准确认定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