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考虑放弃孩子抚养费,抚养方需对自身经济状况有准确评估,确保在可预见的未来有能力独自承担孩子的各项费用。
(二)即使放弃抚养费,也可与对方协商,让对方在其他方面给予支持,如多陪伴孩子等,以维持孩子与对方的情感联系。
(三)若之后经济状况恶化需要对方支付抚养费,要及时收集自身经济困难和孩子实际需求增加的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争取有利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