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面临前任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时,先尝试与其友好协商。若能达成一致,要签订详细的变更抚养权协议,清晰写明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和金额等重要内容。
(二)若协商失败,前任起诉至法院,现抚养方应积极应对。收集并提供证据,证明自己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同时指出前任要求变更没有正当理由。
(三)若自身不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比如没有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行为,可向法院强调稳定的抚养环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