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男方可从证明自身抚养能力、突出抚养意愿、争取年满八周岁孩子意愿、指出女方不适合抚养情况、强调孩子已形成的稳定生活环境等方面着手证明获得孩子抚养权。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男方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等材料证明抚养能力,能体现为孩子提供良好生活和教育条件的能力;通过长期陪伴孩子等证据突出抚养意愿,展现对孩子成长的重视。争取年满八周岁孩子的意愿,符合法律尊重孩子真实想法的规定。指出女方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能从反面说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孩子一直跟随自己或自己父母生活形成的稳定生活环境,改变环境可能对孩子成长不利,也是法院考虑的因素。如果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