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赡养问题:未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无赡养继父母法定义务,若对方要求赡养,可明确说明法律规定拒绝不合理要求。
(二)遗产继承: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若有人错误认定其有继承权,可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三)收养关系:可先与对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若无法达成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权利义务关系消除。
(四)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的生父或生母,需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成年子女的抚养费,若不履行,子女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