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婚后二手房财产问题区分不同情形处理,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婚前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归首付方但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婚后用共同财产买的属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有争议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二手房,因其购买行为在婚前完成,所以该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自然不参与分割。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情况,房屋虽归首付方,但婚后共同还贷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付出,对应增值部分也与夫妻共同投入有关,所以这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首付方需给另一方补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二手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体现的都是夫妻双方的共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当对产权归属有争议时,当事人可先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若您在二手房财产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