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避免饮酒或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带来的严重后果,营运司机应严格自律,杜绝在工作前后饮酒。
(二)若有应酬等可能饮酒的场合,提前安排好替代驾驶人员。
(三)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