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亲属因盗窃被刑拘,在一般情况下,可在拘留后的10日内关注是否有逮捕结果。在这期间,可与办案民警保持适当联系,了解案件进展。
(二)若案件存在特殊情况,需做好可能延长至14日才有结果的准备,在此期间要保持耐心,不要进行干扰司法的行为。
(三)若嫌疑人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要做好最长到37日才有结果的心理预期,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程序和嫌疑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