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变更:父母双方应友好沟通,就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达成一致,签订书面变更抚养权协议,详细写明变更的具体内容、时间等重要信息,之后双方签字确认,协议即对双方产生约束效力。
(二)诉讼变更:若协商无果,主张变更的一方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需提供证据证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不宜继续抚养子女的情况,像患严重疾病、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等,或者证明自己抚养子女更利于其身心健康成长。法院会依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