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有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的,要杜绝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守法律,不实施性质恶劣的盗窃行为。
(二)若涉及盗窃公私财物,即使未达到“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但达到其百分之五十且有相关特定情形的,不要有曾因盗窃受刑事处罚后再犯、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等行为。
(三)避免实施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