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遭遇此类网络诈骗案件,受害者应及时收集保留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积极配合调查。
(二)对于犯罪嫌疑人,应主动归还诈骗所得,争取认定为退赃退赔。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更应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并且认罪认罚,争取宽大处理。
(三)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时,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各种情节,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