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若双方都是机动车,次要责任方按30%承担赔偿责任;若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次要责任方承担40%赔偿责任。
(二)民事侵权等其他领域,依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标准,法院综合案件情况判定,次要责任方赔偿比例在20%-40%。
(三)赔偿范围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赔偿金额根据实际损失和责任比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