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几个月内想让彩礼退还,可先对照法定三种情形,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且以离婚为条件,满足这些法定条件且有证据的,可请求法院判返还。
(二)若不符合法定情形,想要回彩礼较为困难,但可收集比如结婚时间短双方财物混同情况、彩礼花费用途等证据,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部分退还。
(三)若打算要回彩礼,尽可能与对方沟通协商,尝试达成一致退还协议,避免耗时耗力的诉讼过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