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未结婚但生育子女且女方离开的情况下,若想追回彩礼,可以参考以下办法:
收集证据
1. 支付彩礼的证据
转账记录 :如果彩礼是以银行转账、腾讯、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给付的,要保存好转账记录,上面会显示转账金额、时间、双方账号等信息,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
证人证言 :邀请在场见证给付彩礼的人(如双方的媒人、亲戚等)出具证人证言,证明彩礼给付的事实和具体金额。
彩礼清单 :在给付彩礼时,可以制作一份彩礼清单,详细记录彩礼的种类、数量、价值等信息,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据
可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未婚证明,以证明双方确实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 生育子女的相关证据
- 医院的出生证明,上面会记载孩子的出生信息以及父母双方的身份信息,证明双方育有一女的事实。
与女方协商
1. 尝试与女方及其家人进行沟通,说明情况,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
2. 在协商时,可以明确指出根据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彩礼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同时,也可以考虑在合理范围内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以解决孩子的抚养等相关问题,争取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提起诉讼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 确定管辖法院
一般是向女方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女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准备诉讼材料
起诉状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即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具体金额)、事实和理由(包括给付彩礼的时间、方式、金额,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及生育子女等情况)。
证据材料 :将之前收集的支付彩礼的证据、未办理结婚登记的证据、生育子女的证据等整理好,一式多份提交给法院。
3. 参加庭审
- 在庭审过程中,要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向法庭出示相关证据,并对女方的答辩和证据进行质证。
- 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判决女方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具体金额。该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生育子女不是返还彩礼的法定障碍,但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生育子女情况、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彩礼返还的具体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