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面临挪用公司资金16万的情况,应尽快主动归还资金,向公司诚恳认错并争取谅解,这能在后续司法程序中作为从轻量刑情节。
(二)收集证明自己挪用时间短、未给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法庭上进行合理有效的辩护。
(三)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陈述事实,展现积极的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