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案子,交强险赔偿诉状如下, 原告:×,性别,汉族,生于年月日,原在××公司工作 住址:××路××号室,电话:××××× 被告:×,性别,汉族,××公司驾驶员 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路号邮编:200030电话:×××× 诉讼请求:
一、赔偿原告医疗费、交通费、、、、、、、共计元
二、赔偿原告车辆损失费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元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下午时,当原告在上班途中,骑车正常行经××路、××路路口时,遭遇被告×驾驶的车(牌号为沪×)右转弯撞击,致使原告头部直接坠地及身体多处受伤,并致使原告的自行车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市医院,经门诊诊断,造成原告头部-底骨折,左颞顶头皮下血肿等。后经××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认定,被告对上述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见证据)。原告又于年月日,经上海市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属级伤残”(见证据)。双方就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交警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