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常见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二)区分事故双方类型计算赔偿比例:
-双方均为机动车,主责方承担70%赔偿责任,次责方承担30%。
-一方为机动车,另一方为非机动车或行人,机动车主责时承担80%赔偿责任,次责时承担40%。
(三)赔偿顺序: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按上述责任比例由商业三者险赔偿,仍不足则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