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处理:双方友好沟通,就抚养权变更或确定事宜达成共识,签订相关协议,签字后协议便具有法律效力。
(二)诉讼处理:
-争夺抚养权:在离婚诉讼中提出,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综合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陪伴时间等进行判决。
-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出现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另一方可起诉,法院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支持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