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可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不要仅以背叛为由申请。
(二)若存在法定情形,先尝试与对方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
(三)协商不成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能证明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子女、自己更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等待法院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