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应该先友好协商孩子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以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二)若协商不成准备诉讼,双方都应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经济状况良好稳定的收入证明,能体现自己道德品质的社区证明等;同时也可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不良嗜好的照片、医院开具的严重疾病诊断书。
(三)在诉讼过程中,要客观真实地向法院陈述双方的情况,尊重法院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