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保险公司和全责方协商时,要清晰阐述对定损的异议和理由,同时准备好车辆受损照片、维修报价等详细证据,争取让其重新定损。
(二)协商无果,委托有资质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车辆损失,该评估结果可作为后续处理依据。
(三)若前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提供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受损照片、维修单据、第三方评估报告等证据,证明主张的车辆损失金额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