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涉嫌收受贿赂20万的国家工作人员,若想减轻处罚,应主动自首,向司法机关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二)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争取立功表现。
(三)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行为,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
(四)尽快将受贿所得的20万赃款退还,展现积极的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