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如果存在自首、立功、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供述并争取这些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机会。
(二)若犯罪嫌疑人有认罪悔罪的态度,在司法过程中应清晰表达,良好的认罪态度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三)司法机关在量刑时,除了关注金额,要全面审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是否造成其他后果等情况,确保量刑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