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拆迁房屋为父亲与后妈婚后取得,因属夫妻共同财产,后妈有权分割拆迁所得。可先确定拆迁所得总额,再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
(二)若房屋是父亲婚前财产,按人口补偿时,后妈作为安置人口可获得相应补偿份额,可依据拆迁协议确定其应得部分;按房屋面积补偿,一般属父亲个人财产转化,后妈通常无分割权,除非父亲自愿给予。
(三)若父亲去世发生继承,后妈作为配偶有法定继承权,可参与分割父亲名下拆迁财产份额,按法定继承顺序与其他继承人共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