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面临帮信罪,若希望达到法定不被起诉,可从行为是否符合法定不起诉情形入手。若行为未符合帮信罪入罪标准,像支付结算金额、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违法所得等未达到规定数额,或主观上不存在故意,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以此争取法定不起诉。
(二)核查犯罪是否已过追诉时效期限,若已过,可向司法机关提出此情况。
(三)若存在经特赦令免除刑罚、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犯罪嫌疑人死亡等情形,也可作为法定不起诉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