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醉驾导致他人死亡的情况,若涉及抢救费用,应及时联系交强险公司,让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不过后续致害人需做好被追偿的准备。
(二)若涉及受害人财产损失,不要指望交强险和商业险进行赔偿,致害人要提前规划资金,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三)在处理此类事故时,致害人要积极与受害人家属沟通,争取达成合理的赔偿协议,避免引发更多纠纷。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