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争取两周岁以下女儿抚养权,女方应尽量避免出现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不良嗜好等;男方若想争取,需证明女方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况。
(二)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女儿,父母若想优先获得抚养权,可提供已做绝育手术、无其他子女等相关证据。
(三)女儿已满八周岁,父母在处理抚养权问题时,要认真倾听并尊重其真实想法。
(四)双方可自行协商女儿抚养权归属并签订协议,若之后情况有变化,可先尝试协商变更,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