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履行:违约方要按照合同原本约定的内容,继续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
(二)采取补救措施:当合同标的质量不符合约定时,受损害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让对方进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
(三)赔偿损失:违约方要对对方因自己违约而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这里面包含合同正常履行后对方可以获得的利益,不过赔偿数额不能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能够预见或者应该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范围。
(四)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有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违约方就需要支付。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增加;若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则可请求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