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人过错导致事故时,行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机动车无过错也需承担不超百分之十赔偿责任,此时机动车一方可收集行人过错证据,如现场监控、证人证言等,以确定自身责任比例。
(二)驾驶人有过错时,要承担相应责任,驾驶人应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承担责任并进行赔偿。
(三)车辆所有人与驾驶人不同,因租赁、借用等情形导致事故,保险公司先在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使用人承担,所有人有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车辆所有人在出租、出借车辆时应审查使用人资质,避免自身过错。
(四)车辆被盗窃、抢劫发生事故,由盗窃人、抢劫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应及时报警,保留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