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后子女抚养中,双方应友好协商抚养权归属和抚养费金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判决。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方面,不直接抚养方应主动承担抚养费,若拒绝支付,子女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三)收养关系中,收养人要依法履行抚养教育义务,为被收养子女提供良好成长环境,若有虐待遗弃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后,双方应按照父母子女关系规定履行权利义务,共同营造和谐家庭氛围。
(五)当父母一方死亡或无抚养能力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应积极承担起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