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犯罪嫌疑人,若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如实供述,争取宽大处理。比如有立功表现的,要积极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
(二)积极退赃退赔,主动联系被害人退还诈骗所得的12.8万,争取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是重要的从宽情节。
(三)若属于从犯,要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争取较轻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