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办理抚养权公证后反悔,可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新的抚养权变更协议,然后对新协议进行公证。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来判决是否变更抚养权。例如抚养方出现患严重疾病、虐待子女等不宜继续抚养的情形,或子女年满八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时,法院可能支持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