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协商,要求其提供详细定损清单及维修方案,仔细查看费用构成是否合理。
(二)若协商不成,和对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重新定损,将评估结果作为处理依据。
(三)涉及保险理赔时,及时向己方保险公司报案,让其介入调查,由专业核赔人员审核定损费用。
(四)对第三方评估仍有异议且争议金额较大,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以法院指定鉴定机构的定损和判决为准。
(五)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沟通记录、定损报告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