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屋是父母夫妻共同财产
1.收集相关证据,比如房产证、购房合同、夫妻财产约定等,以此证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卖房时自己并不知情。
2.若买方是善意取得,也就是买方不知情且支付合理价格并已完成过户,母亲虽难以追回房屋,但可要求父亲赔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3.若买方并非善意,母亲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从而追回房屋。
(二)若房屋是父亲个人财产,父亲有权自行决定卖房,他人无权干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