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反悔,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需尽量收集能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证据,如相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此增加法院支持重新分割的可能性。
(二)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财产的行为,要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注意收集对方上述行为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