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扣留原因。主动向执法部门询问,了解是未悬挂号牌、无证驾驶还是车辆手续不全等情况导致摩托车被扣留。
(二)处理交通违法扣留。若因交通违法行为被扣留,接受相应处罚,如缴纳罚款、完成学习,按要求提交驾驶证、行驶证、购车发票等证件和手续,待执法部门审核通过后取回车辆。
(三)应对特殊情形。若车辆是非法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执法部门会依法强制报废。
(四)维护合法权益。若对扣留行为有异议,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