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各方职责
法院负责审判和作出判决,若判决需在监狱执行的刑罚,要在判决生效后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给公安机关、监狱等执行机关。
(二)公安机关工作
公安机关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三)监狱收监操作
监狱对符合收监条件的罪犯予以收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