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无特殊情况,可争取让孩子随母亲生活。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一方可从自身经济状况、能提供的生活学习环境、与子女感情及陪伴时间等方面收集有利证据,以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要注重与孩子沟通,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随生活的一方。
(四)若男方出轨行为对孩子成长不利,要及时收集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在抚养权争夺中提交给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