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订婚不具有强制效力,女方订婚后提出类似“离婚”表述即解除订婚,双方同意可协商解除。订婚涉及的彩礼,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请求返还,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男方可起诉,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订婚不属于法定的婚姻关系确立行为,不具备强制效力。女方订婚后提出解除订婚,若男方也同意,两人可自行协商解除事宜。对于彩礼,由于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双方可就彩礼返还数额、方式等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无果,男方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结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情况、彩礼使用情况等因素,判决是否返还及返还数额。如果遇到订婚彩礼等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