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方式。约定解除赋予当事人自主协商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允许双方事先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当该事由出现时,解除权人可解除合同,体现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法定解除则是在特定情形下,法律赋予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如因不可抗力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迟延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等。对于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随时解除,但需提前合理通知对方。
为避免合同解除纠纷,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解除条款,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出现法定解除情形,应及时收集证据,按法律规定程序解除合同。同时,在解除不定期合同时,要做好提前通知工作,保障对方合理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