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母亲无不宜抚养情形,两周岁以内孩子一般由母亲抚养,母亲可积极准备自身抚养优势的材料,如稳定收入、良好居住环境等证据,以争取抚养权。
(二)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母亲不履行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明等,向法院请求直接抚养孩子。
(三)父母双方可友好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签订抚养权协议,只要不损害孩子合法权益,协议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