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比例:在民事侵权中双方责任同等,各自承担50%损失;交通事故里,机动车之间同等责任按此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承担约60%赔偿责任。
(二)明确赔偿范围:涵盖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像医疗费、误工费等。
(三)赔偿顺序: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若有商业三者险按责任比例赔付,没有商业险则当事人自行承担。
(四)解决途径:双方可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