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证收集:仔细整理拆迁协议、补偿文件、安置方案等,查看是否存在伪造篡改情况,如有则复印留存。
(二)物证保留:保存好虚假的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等材料,保证其完整性。
(三)证人证言获取:与知晓拆迁情况的邻居、工作人员沟通,让其出具书面证言或进行录音。
(四)视听资料整理:对记录嫌疑人诈骗过程、承诺内容的录音录像进行剪辑整理,标注关键内容。
(五)电子数据提取:提取涉及诈骗相关内容的聊天记录、邮件等,可进行截屏打印或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